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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县多举措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
发布时间:2020-04-15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 来源:

 

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,扎实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,多措并举,推进农村产权规范流转交易
一、健全申请审核制度。实施农村产权交易活动的出让方、受让方,可向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申请交易。各乡镇和县财政、农委、林业、水务等相关职能部门,对转让标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按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审核。
二、加强交易信息管理。建立全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,统一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的征集、收集、发布等信息化服务机制,提高交易管理水平。做好全县大宗土地流转和金额较高的农村集体资源、资产交易相关工作,实现管理和业务操作全程网络化。
三、规范交易价格机制。农村集体产权的转让底价,原则上要以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作为参考依据,以拍卖、招投标、竞价等方式公开交易,集体产权转让价格低于评估值的,须经集体产权所有者同意。
四、强化变更登记管理。进行产权交易的出让方、受让方,可凭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《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》和相关材料到农业、林业、水利、知识产权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。
五、建立争议调处机制。对农村产权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的,当事人可向乡镇和农村产权交易机构等相关部门申请调解,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。